一、机构基本概况
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行政机构,由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领导管理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11220000MB1671025B,机关驻地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698号,联系电话:0431-88628191,官方网站:http://jllc.jl.gov.cn。
根据吉林省机构改革部署,该局于2018年10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,整合原省林业厅全部职能、省畜牧业管理局草原监管职责,以及多部门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自然遗产、地质公园统筹管理职能,不再保留吉林省林业厅,统筹全省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荒漠、野生动植物全域生态管护工作。
二、核心主要职责
1. 生态修复与国土绿化 统筹全省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,推进三北防护林、防沙治沙、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;牵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、绿美吉林行动、城乡绿化、村屯美化,管理古树名木保护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,承担吉林省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2. 林草资源总量管控 组织森林、草原、湿地动态监测普查,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审批,统筹林地、草地、湿地占用征收审核;落实林长制体系建设,监管重点国有林区、公益林、商品林经营管理,规范林木种苗、林场运营管理。
3. 防灾减灾与病虫害防控 统筹全省森林防火体系建设、火情处置督导;组织林业有害生物普查、检疫、防治工作,遏制松干蚧、鼠害等区域性病虫害蔓延。
4. 野生动植物与保护地管理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、救护繁育、执法监管;统筹长白山、向海、莫莫格等各级自然保护区、湿地公园、森林公园、地质公园规划建设,协同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、松嫩鹤乡国家公园候选区生态管护。
5. 法治建设与行政执法 起草省级林草领域地方性法规、政策细则,开展林草普法宣传;组织打击毁林、开垦草原、侵占湿地、非法猎捕野生动植物等专项执法行动,调处林草权属纠纷。
6. 产业发展与科研推广 指导林下经济、森林旅游、林产品深加工等绿色产业规范发展;推进林草科研攻关、新技术成果转化,开展生态科普、对外交流合作;统筹部门预算、项目资金、国有林场改革、集体林权“三权分置”改革等工作。
三、内设核心机构
机关内设办公室、生态保护修复处(省绿化办)、森林资源管理处、草原湿地管理处、野生动植物保护处、自然保护地管理处、森林防火处、政策法规处、规划财务处、人事处等职能处室,配套直属事业单位、全省各地市州林草主管部门、国有林场、保护中心形成完整管理体系。
四、全省生态履职成效
吉林省是我国东北重要生态屏障,全省森林、湿地、草原资源禀赋突出,拥有长白山原始森林、向海莫莫格国际重要湿地、科尔沁草原等标志性生态单元。省林草局长期牵头实施天然林保护、湿地修复、濒危物种保育、沙地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,统筹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协同发展,筑牢黑土地生态安全屏障,是全省生态文明建设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主管单位。